5月13日,广南省公安调查机关送达了对陈富和(46岁,居住在广南省升平县平岭乡)的起诉决定,执行逮捕令以暂时拘留,罪名是欺诈侵占财产。
调查过程确定,2022年10月,陈富和作为中部股份公司(地址:广南省三岐市陈富街1号)的董事,提供虚假信息,帮助由T.Đ.T.(居住在广义省思义县)担任董事的公司中标广南省的两个项目,实施费用为20亿越南盾。
在从T.Đ.T.那里收到20亿越南盾后,陈富和没有执行而是侵占用于个人用途。
目前,广南省公安调查机关正在继续调查,扩大案件。
中部股份公司从事民用建筑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工业工程、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