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5日上午的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强调,个人数据领域的许多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特别是当这些行为发生在科技企业、跨国公司时。"如果罚款太轻,他们愿意支付罚款以换取数千亿的利润",他说。
引用国际经验,黎国雄表示,美国、欧盟、新加坡等许多国家采用按收入百分比罚款的方式,可能高达600亿越南盾(换算)。法律草案提议的最高行政罚款为30亿越南盾,可增加到非法收入的10倍。对于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国外的行为,罚款可达到上一年收入的5%。个人违规者可能被处以组织罚款的一半。
除了罚款,黎国雄副部长表示,法案授权政府详细规定非金钱形式的处罚,以及计算非法收入的方法。
"个人数据与人权、隐私权相关,因此不能视为普通商品。开发必须与最高级别的保护并行",他说,并确认政府建议保留禁止买卖个人数据的规定,以符合国际惯例。
审查机构的代表,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主任黎晋到表示,根据性质、程度和后果,法案规定违规者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损害,必须赔偿。
由于行为的性质和严重后果,黎晋到同意需要规定更高的罚款以确保对大型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或收入数千亿越南盾的科技企业的威慑力。
然而,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长江认为需要考虑对企业连续前一年收入的5%罚款。他举例说:Viettel的收入接近190万亿越南盾,VNPT超过58万亿,MobiFone约23.5万亿。"罚款5%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他评论道。
目前,政府的第13/2023号法令规定,对许多与个人数据相关的违规行为处以50-70百万越南盾的罚款。这些行为包括非法处理数据;当数据主体未被通知或不知道其数据处理活动时;收集数据不合适,超出限制,或更新、补充与目的不符。此外,如果个人数据的控制和处理方未能阻止、限制信息披露或继续将数据用于广告、营销目的,尽管数据主体已反对,也将适用此罚款。
除了罚款,法令还适用附加处罚,如吊销要求收集个人数据的行业的营业执照,没收违法物品、工具,或暂停/停止活动1至3个月。
预计,国会将于6月23日通过《个人数据法》草案。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