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省公安交通警察局于5月28日作出了对司机的处罚决定。
此前,5月26日14时50分,一名32岁的男司机,来自南定省Vụ Bản县,驾驶一辆四座车在河内-太原高速公路上行驶。由于错过了太原省Sông Công交流道的出口,该司机决定倒车返回。
在倒车过程中,司机打开了警告灯,但差点与一辆高速行驶的另一辆车发生事故。违规行为被另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
根据第168/2024号法令,高速公路上倒车将被罚款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并扣除驾驶执照10分。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