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前,部分级别的工会将进行调整

越南中文社

6月15日前,部分级别的工会将进行调整

5月28日,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发布了4173号公文,指导根据政治局157号结论对工会组织进行调整,发送给各省市劳动联合会、中央行业工会及相当级别工会、直属劳动总联合会的总公司工会。

许多单位尚未调整、解散

据此,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党委指导在行政机构、武装力量、100%工资由国家预算支付的事业单位中结束活动,不建立工会组织。

对于直接基层的上级工会,各单位解散组织,结束执委会、常委会、工会检查委员会的活动。

企业工会、非100%工资由国家预算支付的公立事业单位工会尚未进行调整、解散(后续将有指导)。

属于公务员工会的企业、非100%工资由国家预算支付的公立事业单位工会,将移交中央行业工会、相当级别工会或所在地省市劳动联合会,之后将继续调整。

对于基层工会,劳动总联合会主席团要求解散组织,结束上述工会小组的执委会、常委会、检查委员会(如有)的活动。

100%工资由国家预算支付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武装力量干部将从基层工会解散之日起不再是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包括属于公务员工会的基层工会)如果属于哪个行业、地方,则移交中央行业工会、相当级别工会或单位所在地省市劳动联合会接收、管理。

根据劳动合同、工作合同在公立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会会员,非100%工资由国家预算支付的,继续按照越南工会章程作为工会会员。

4173号公文旨在取代劳动总联合会主席团之前的4092、4133号公文。调整工作将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

6月15日前,部分级别的工会将进行调整

需要更多关注干部、事业单位人员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第十五届国会代表陈金燕表示支持在行政机构、100%预算支付的事业单位和武装力量中结束工会活动的政策,但在实施政策时需要关注干部、事业单位人员的权益。

陈金燕表示,结束公立部门工会角色的决定已经由政治局、书记处慎重考虑。但她提醒,在精简编制的背景下,公务员不再像以前那样终身绑定,国家工作人员权益保护问题需要明确计算。

长期来看,代表建议加强非国家部门工会组织的作用,那里劳动力更多但在保障权益方面仍面临许多挑战。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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