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林同省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已对K’T司机(58岁,常住于林同省德重县协安乡K’Long村)因“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前,林同省公安交警部门Prenn交通警察组接到举报,称5月19日21时20分,在连康-普伦高速公路上有一辆白色轿车以高速逆向行驶。
Prenn交通警察组与连康-普伦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部门合作进行了核实。通过调查,职能部门确认K’T司机驾驶车牌号为49A-337.XX的轿车在连康-普伦高速公路上以大叻市向德重县方向高速逆向行驶(位于德重县境内)。
非常幸运的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高速公路上车辆稀少,因此没有发生不幸的事故。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