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坚江省党委消息称,省党委常务委员会已签署第311号计划,关于“构建合并后省党委和乡党委人事方案”。
新党委干部必须“干净”
据此,构建安江省党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检查委员会(合并后)的人事方案必须严格、严密,符合政治局、书记处的指导,确保民主、客观、透明、公平、公正,符合规定。
人事安排基于结构、数量、标准;优先政治品质、道德、能力、威信、创新思维、敢想敢做;关注年轻干部、女性、少数民族和科技。
“不考虑、安排、推荐担任更高职务、更重要的位置,对于在2020-2025任期内受到纪律处分,或有违规、缺点根据权威级别的结论,或有关于个人责任的信息在案件、事件、结论中,而职能部门正在、将要调查、检查、审查”,文件指出。
中央组织部主持构建安江省(合并后)关键领导人事方案,包括省党委书记、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国会代表团团长。
同时,构建安江省党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检查委员会(2020-2025任期)的人事方案,分配省委委员、常务委员(被指定后)担任领导职务(除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职务外)。包括合并后的省党委和新乡党委。在8月15日前完成。
省党委组织部主持,协调相关机构构建2025-2030任期新乡、坊、特别区关键领导人事方案(书记、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在6月20日前提交权威级别。
县/市党委常务委员会构建乡、坊、特别区新党委、常务委员会、检查委员会的人事方案(除省党委常务委员会管理的职务外),并根据附录1、2、3分配乡党委委员。
在6月5日前提交省党委组织部审查,完善人事方案。县/市党委常务委员会在6月10日前提交省党委常务委员会。
省党委组织部审核,在6月20日前提交省党委常务委员会决定。新乡/坊/特别区党委常务委员会根据省党委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在7月1日前分配领导干部。
乡、坊书记必须是常务委员
根据计划,人事分为三组:合并乡组、未合并乡组和特别区组。
合并乡、坊党委人事(党委委员、常务委员、县级检查委员会)将被调动到乡,或从其他地方、省级安排(如果需要)。多余的人事将被安排到其他乡、坊。
未合并乡党委人事从县级党委委员、常务委员、检查委员会活动结束后被调动、分配到乡级和当前乡党委委员来源中选择;同时,可以从其他地方安排人事或从省级补充人事(如果需要)。如果缺乏符合标准、条件的人事来构建党委,则空缺并在以后完善。
对于这两组,合并后的乡、坊书记必须是县党委或市党委常务委员。
对于富国特别区:保持富国市党委当前党委委员,或从省级补充。
土洲特别区:保持土洲乡党委当前党委委员;补充驻扎在当地的武装力量指挥官和富国市党委常务委员或省级人事(如果需要)。
坚海特别区:保持坚海县党委当前党委委员;补充驻扎在当地的武装力量指挥官或省级人事(如果需要)。
在构建人事方案过程中,当中央关于党组织、政府组织的模式有意见时,将指导调整人事方案以适应。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