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会提交普及3-5岁儿童学前教育的提案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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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会提交普及3-5岁儿童学前教育的提案

5月22日上午,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阮金山在国会前提交了关于普及3至5岁儿童学前教育的国会决议草案;关于免除、支持学前教育儿童、中小学生、国民教育体系中教育机构普通教育课程学习者的学费的国会决议。

根据阮金山,普及教育决议旨在建立法律走廊,动员资源以确保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普及,为儿童在进入一年级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有助于实现儿童权利。

决议适用于3至5岁儿童在学前教育机构(不包括有外国投资的学前教育机构)及相关组织、个人。

决议规定到2030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3至5岁儿童学前教育普及的目标。

普及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适当路线图实施,确保普及条件的规定。动员社会资源以各种合法形式投资发展学前教育。

决议授权政府颁布实施机制、政策,包括:投资学校网络、最低物质基础;保障公立学前教育的教师、经费;并补充、修改针对儿童、教师、学前教育管理干部的政策。

突破性的学前教育发展投资政策;优先发展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边境、沿海滩涂、经济社会条件困难、特别困难地区、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所在地的学前教育。

同时研究制定、颁布鼓励社会化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

决议实施经费,通过后包括:政府保障学前教育(3-5岁)普及的资源;国家预算在教育总支出(根据教育法)之外补充20%及其他合法社会化资金来源。

向国会提交普及3-5岁儿童学前教育的提案

关于免除、支持学费的决议,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阮金山表示,决议旨在具体化政治局的91号结论和党中央第十三届八中全会的29号、42号决议关于革新、提高社会政策质量。决议也遵守党中央办公厅的13594号和14251号公文,确保教育的优越性、公平性。

决议补充免除、支持学费的对象包括5岁以下学前儿童和高中生、普通教育课程学习者。决议预计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从2025-2026学年开始实施。

根据决议草案,国家预算将对民办、私立教育机构的学前教育儿童、中小学生、普通教育课程学习者提供学费支持。

原因是,阮金山表示,民办、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5岁儿童,在公立学校不足地区的私立小学学生,私立初中的学生,目前正得到国家预算支持缴纳学费。

因此,规定对民办、私立教育机构的学习者也提供支持,充分体现了制度的优越性,确保政策实施的统一性,教育接触的公平性;鼓励发展非公立教育,加强教育社会化。

这一规定符合2013年宪法(学前教育、小学义务教育、免费;中学普及)、教育法(社会公平、小学义务教育、5岁学前教育和初中普及)、91号结论(9年义务教育)、13594号公文(免除公立学前教育、普通教育学杂费)和14251号公文(解决困难,支持私立、民办学校学费)。

决议实施资源来自中央、地方预算及其他合法来源。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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