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颁布决定,通过国家行政系统内司法领域内部行政审批简化方案,适用范围为市司法局职能管理范围。方案涉及三项内部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内容列于决定附录。

根据决定,市司法局负责部署和落实附录所列的缩短内部审批办理时间方案;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负责检查、督促相关机关和单位执行。该决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

政务发布未在正文中说明三项手续的具体名称、现行办理时限及简化后的时限,这些内容载于决定所附附录,尚未在已公布文本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