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总署10月17日公布对芹苴市及安江、金瓯两省建筑用矿产管理开采工作的专项监察结论。结论指出,为补充洲德—芹苴—朔庄高速公路砂源,芹苴市请求安江省支持调配砂料,安江省人民委员会2026年3月30日发文确认调配,但文件有效期仅至次日,而需开采运输的砂量约32.2万立方米。监察总署认定该期限不可行,影响项目材料调动,责任归属安江省人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个人。
监察结论还指出,安江省拖延调整程序,未将后江一处砂矿逾40.4万立方米砂料转用于洲德—芹苴—朔庄高速公路第4子项目。此前长山建设总公司已发文请求调配该批砂料以保障材料供应和施工进度。监察总署认定责任归属安江省人民委员会、省农业与环境厅及相关组织个人。
在开采产能方面,监察总署指出多家获配砂源的承包商未达核定产能。第五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在MS05矿获批65万立方米,仅开采逾1400立方米,约0.23%;长山建设总公司在MS12矿获批62.8万立方米,开采逾41.9万立方米,约66.8%;第一建设总公司在MS03矿获批逾127万立方米,开采76万立方米,约59.6%,并于2026年3月停止开采,而开采期限至6月底。监察总署认为这导致第4子项目砂源短缺,影响整体进度,责任归属上述三家公司。
和俊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在MS04矿获批年产能72.5万立方米,2026年上半年仅向承包商供应逾7.4万立方米,约为年产能的10%,实际每日作业车辆仅1至2辆,远低于其申请续期时提出的每日8至10辆。该公司未执行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2.08亿越南盾罚款决定,尚欠8亿越南盾土地租金及逾12亿越南盾资源税和环境费,申报少计1408立方米。芹苴市已于7月23日收回该矿许可证。
监察总署建议芹苴市指导税务部门追缴和俊公司所欠资源税和环境费,加收滞纳金并行政处罚,对逾期欠税采取强制措施;对已收回的MS04矿,要求尽快安排替代材料保障第4子项目进度。对安江省,建议将富余砂源调配至重点项目,加快努伊带和茶夺烂石矿储量提升及开采许可手续。监察总署还建议工贸部研究补充对未达核定产能开采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