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第85/2026/TT-BGDĐT号通知将于11月15日正式生效,对学校加强教育活动和按学习者需求开展的教育活动作出区分。胡志明市阮友寿高中校长杜廷道表示,加强教育活动由学校教师直接授课、不得向学生收费,可排入正课时间表;有校外合作方参与、获准收费的衔接课程则须取得家长同意,并排在正课时间表之外。

杜廷道指出,执行该通知最困难之处在于把按需求开设的课程从正课时间表中分离出来。学校通常把这些课排在当天最后一节或周六,但周六上课给学生带来不便,集中排在最后一节又难以同时配齐授课教师。他认为,合作方难以在同一时段提供足够人手,或师资质量无法保证,会影响家长和学生期待的教学质量一致性。

同市丁先皇小学校长范玉兰也作出类似区分:本校教师直接授课的加强英语属于加强教育活动,STEM教育、生活技能、外籍教师英语等由外部合作方参与的内容属于按需求教育活动。她强调,后者必须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让家长报名,可在学年开始时或上一学年末办理,严禁强迫学生参加。

在时间安排上,范玉兰建议按需求课程排在正课之外,最好放在当天课程末尾,方便未报名学生提前回家。她举例说,按现行规定学生每天7节、每周5天共35节,时间表须先排满教育培训部规定的课时,再安排按需求课程。目前各校希望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厅和坊乡领导尽快就哪些内容可收费、时间表如何编排给出具体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