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93条关于“生产、销售假冒食品、食品添加剂”罪的规定中,政府提议将附加罚款金额加倍,从20-100万增至40-200万越南盾。个人犯罪者将被禁止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1-5年,并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
商业法人可能被罚款高达360亿越南盾(目前为180亿),如果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多人生命损失、环境事故、对安全、秩序、社会安全产生不良影响且无法弥补后果,将被永久停业。如果商业法人仅为了实施犯罪行为而成立,也将被永久停业。
同样,在“生产、销售假冒药品、预防药品”行为中,政府也提议将商业法人的罚款金额加倍。
具体来说,企业非法获利20亿越南盾将被罚款20-80亿越南盾。如果他们是有组织犯罪;具有专业性质;危险累犯;利用职务、权力;利用机关、组织的名义和其他一些行为,将被提高罚款金额至80-180亿越南盾(目前为40-90亿)。根据某些行为程度,罚款金额可能高达180-300和300-400亿越南盾。
在小组讨论中,代表Tao Văn Giót,Lai Châu省团委副书记,认为对生产假药、假食品的行为罚款200万至20亿越南盾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也不符合其危险程度。
他说,大多数生产、销售假食品、假药的案件都是有组织犯罪,有计划且影响范围广泛。“这是明知后果却故意犯错的行为,直接影响人民的健康和生命。生产假货无异于故意杀人,”Giót代表强调。
他评估草案中的罚款金额无法彻底阻止这类犯罪,许多人会因为利润过大且难以被发现而铤而走险。因此,他建议将这些行为的罚款金额提高到10年监禁至无期徒刑。罚款金额应根据市场上流通的假货数量、非法利润来确定。他还建议严惩那些虚假广告的名人,帮助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给消费者的企业。
废除8项罪名的死刑
在草案中,政府提议废除死刑,代之以“不得减刑的无期徒刑”适用于8/18项罪名,包括:旨在推翻人民政权的活动(第109条);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物质技术基础(第114条);生产、销售假冒药品、预防药品(第194条);非法运输毒品(第250条);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第421条);间谍(第110条);贪污财产(第353条);受贿(第354条)。
对于毒品犯罪、生产假货日益复杂的趋势,代表Phạm Khánh Phong Lan(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长)对这些罪名废除死刑的提议表示担忧。
Lan女士认为,按照通常的逻辑,如果犯罪减少可以考虑减刑;反之则应考虑增加刑罚。“我们对罪犯仁慈,就是对同胞、对守法者、对假药和毒品受害者残忍,”Lan女士表达观点。
这位女代表认为,维持死刑具有威慑意义,让罪犯感到害怕,同时显示国家在处理问题上的坚决。
同日下午,国会将听取紧急状态法草案和铁路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之后,代表们将在大会上讨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