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一系列机制,鼓励私营部门参与铁路投资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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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一系列机制,鼓励私营部门参与铁路投资

强调修改法律的必要性,以体制化党的主张,为铁路发展创造体制突破,建设部长陈洪明认为,最大限度地动员资源发展铁路基础设施,国家预算发挥主导作用,吸引所有经济成分参与;

应用和发展铁路领域的现代科学技术,以满足多式联运的需求和人民的出行需求。

为了发展铁路,政府提出了投资发展铁路基础设施的规定。包括最大限度地动员地方资源和其他经济成分参与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鼓励通过多种合同形式(BT、BOT、BTO、BLT、BTL等)参与铁路投资的个人和组织。

地方政府可以使用预算参与补偿、支持重新安置、投资建设一些项目。明确规定各主体在铁路工程建设投资中的责任。

为了缩短和简化投资程序和手续,草案还补充了以下规定:可以应用总体技术设计(FEED设计)代替基础设计;省级人民委员会有权立即决定编制、评估和决定城市铁路项目的投资,而不必执行投资主张的程序。

补充这一规定是为解决地方城市铁路系统投资程序和手续的瓶颈问题,实现政治局关于加快投资进程、完善河内和胡志明市城市铁路网络到2035年的第49号结论的突破性解决方案之一。

同时,还有关于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和开发的政策;铁路运输活动。连接各种运输方式,确保铁路线路之间以及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同步和效率。

按照优先投资的方向发展铁路工业和人力资源,有条件约束外国承包商向越南合作伙伴转让技术、培训人力资源,以掌握管理、运营、开发等。

政府还强调简化行政手续、经营条件和大力推进分级、分权。其中,减少2017年铁路法中有条件的经营行业的33%,将一些行政手续的执行权下放给地方。

政府提出一系列机制,鼓励私营部门参与铁路投资

在审查法律草案时,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强调了修改法律的必要性,但建议需要明确项目的影响,推动GDP增长、加强公私合作(PPP)、私营经济部门参与等的能力。

根据黎光辉的说法,草案基本上已经体制化并符合路线和主张。但需要更详细地评估机制、政策的“突破”程度,以及从私营经济部门吸引强劲投资、推动铁路领域社会化的能力。

此外,还需要审查确保遵守政治局关于控制权力、防止立法工作中的腐败和消极现象的第178号规定,以识别和早期预警可能被利用的利益集团、局部或漏洞的潜在风险。

为了体制化第57号决议,起草机构需要继续研究、体制化以加快未来铁路领域科技进步的应用,如无人驾驶列车控制技术;试验一些新型铁路列车的机制(如磁悬浮列车、真空管列车等)。

根据审查机构,铁路是一种战略运输形式,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

然而,当前的法律草案仅停留在铁路对国防、安全作用的一般规定上,而没有具体和详细的规定。因此,黎光辉建议起草机构需要详细评估相关因素的影响,确保国防安全。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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