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福省段胡志明市-土龙木-春城高速公路建设安装标包(简称标包),河内文富咨询股份公司是编制招标文件和评估投标文件的咨询单位。
山海集团未满足技术要求
此前,5月6日,专家组(由咨询单位成立)编制了电子投标文件(E-HSDT)评估报告,提交给平福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投资者)。
根据报告,投资者通过网络广泛招标。除山海集团外,还有4家单位参与投标。
5家承包商的E-HSDT均有效,具备能力和经验,但技术评估结果有4家承包商未达标,其中包括山海集团。唯一达标的是胡志明市-土龙木-春城高速公路联合体(包括长山建设总公司、NTV Thanh Phát贸易服务和建设有限公司)。
解释山海集团E-HSDT中未满足技术要求的理由,专家组评估承包商未满足标包提供的材料设备要求;
未满足标包中工程信息模型(BIM)实施组织的要求;未满足标包施工服务的机器设备要求。
投标专家组得出结论,承包商E-HSDT的评估过程完全基于网络投标形式的规定。具体而言,承包商能力的评估完全基于承包商自行申报并通过国家投标网络系统提交的文件以及澄清文件。
基于E-HSDT的评估,专家组一致并建议投资者考虑选择胡志明市-土龙木-春城高速公路联合体。
如何解决投标中的建议?
据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Nguyễn Trọng Dần,关于投标活动中建议的解决,2023年投标法第89条规定,当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时,承包商、投资者、机关、组织有权建议有权限的人、投资者、招标方重新考虑投标过程中的问题、选择承包商、投资者的结果、根据规定选择承包商、投资者的结果。
其中,在选择承包商结果通知后解决建议的执行应按照以下两个流程之一:
1. 承包商在选择承包商结果在国家投标网络系统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向投资者提交建议书。投资者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承包商提交解决建议的书面回复。
如果承包商不同意解决建议的结果或超过规定期限而投资者未书面回复,承包商有权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常设部门向有权限的人提交建议书。
有权限的人应在收到建议咨询委员会的书面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布关于选择承包商结果的解决建议的决定。
2. 承包商在选择承包商结果在国家投标网络系统上公布之日起10天内通过常设部门向有权限的人提交建议书。
有权限的人应在收到建议咨询委员会的书面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布关于选择承包商结果的解决建议的决定。
在必要时,建议咨询委员会根据承包商的建议书建议有权限的人考虑暂停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解决建议的书面回复必须包含对承包商建议内容的结论。如果建议被认定为正确,解决建议的书面回复必须明确补救措施、方式和时间(如果有)。
如果承包商的建议被认定为不正确,书面回复必须明确解释理由。如果不同意有权限的人、投资者的解决建议决定,承包商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