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N.V.T.(简称-PV)表示,他刚刚收到了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办公室关于他2025年5月19日的犯罪举报“关于岘港芽庄股份公司有侵占财产迹象的行为”的通知。
关于在芽庄市新立岛居民区项目的犯罪举报,根据N.V.T.的通知,经过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办公室副主任Phạm Thanh Hà于5月22日签署的指导单:经过研究举报内容及随附文件,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办公室认为此案是N.V.T.与岘港芽庄股份公司之间在履行购买合同(包括在芽庄市新立岛居民区项目购买4块土地的合同)中的争议,合同中第12条规定“在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庆和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因此,调查警察机构办公室认为“上述案件不属于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的解决权限”。同时,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办公室根据关于在人民警察中接收、分类、处理申诉、建议、反映的规定(公安部2022年第19号通知),建议N.V.T.“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便审查、解决”。
N.V.T.已同时向庆和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上述犯罪举报。5月20日,省人民检察院明确表示“经过研究举报,认为举报属于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的处理权限”。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省人民检察院将N.V.T.的犯罪举报转交给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以便依法处理。
根据N.V.T.的犯罪举报,2016年6月,他与岘港芽庄股份公司签订了购买新立岛居民区项目4块相邻土地的合同。他已向公司支付了购买这4块土地的83.3亿越南盾,但至今仍未按照已签订的合同交付土地。然而,5月18日,N.V.T.发现在岘港芽庄股份公司官方网站上出售了他已购买的4块土地。N.V.T.制作了公证书提交给调查机构。
在新立岛居民区项目中,曾发生过“欺诈侵占财产”刑事案件。庆和省公安调查机构已进行调查,并于2016-2017年得出结论,岘港芽庄股份公司总经理Nguyễn Chí Uy和会计主管Đào Trung Dũng欺诈,将已出售给多人的多块土地再次出售给其他人,侵占超过345亿越南盾。初审法院已判处被告人Nguyễn Chí Uy18年徒刑,Đào Trung Dũng12年徒刑。
N.V.T.递交犯罪举报以建议庆和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办公室审查,明确有刑事犯罪迹象的行为以便处理,防止他和其他受害者再次遭受“欺诈侵占财产”行为。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