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土龙木-春城高速公路经过平福省的路段建设承包商选择结果于5月22日获批。胡志明市-土龙木-春城高速公路联合体(包括长山建设总公司、NTV Thành Phát贸易服务与建设有限公司)以8454亿越南盾中标,比招标价8800亿越南盾节省了360亿越南盾。
上述联合体是在其他4家竞争对手尽管投标价格更低但仍被排除后选中的,包括:山海集团、Cienco4、以及两个联合体:平福高速公路(大丰基础设施建设股份公司-Vinaconex-吕嘉机电股份公司)和IB250005761高速公路联合体(海登股份公司-Đèo Cả-顺河)。在这4家承包商中,许多单位曾参与国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高速公路路段建设包通过“一阶段、一包文件”形式在网上广泛招标。这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承包商提交一套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和财务提案(投标价格)。这两部分同时开启,但招标方会先评估技术部分,满足要求后再考虑财务文件。评标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招标方也会要求承包商澄清。如果仍不满足要求,文件将被排除,即使投标价格可能低于竞争对手。
根据平福省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方),经过该地区的高速公路路段建设包的招标文件于2月24日获批。至3月17日,该包在网上开放招标,有5家承包商参与。
随后,由Văn Phú咨询股份公司(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和评估投标文件的单位)的专家组审查文件,显示5家投标单位的能力和经验均达标。但在技术要求方面,只有胡志明市-土龙木-春城高速公路联合体满足。此前,该联合体提出的初始投标价格超过9120亿越南盾,后降至8664亿。最终,中标价格超过8454亿越南盾。
据专家组称,导致其余4家承包商被排除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未满足为包提供的物资设备要求、未实施工程信息模型(BIM)以及未满足服务于包建设的机械和设备要求。
山海集团是报价最低的单位,为7322亿越南盾(节省16.8%)。然而,在审查文件过程中,专家组评估其投标文件中的12种设备没有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检验文件,或符合现行规定的检验证书。
通过国家招标网络系统,招标方于4月11日要求该承包商提供相关文件。山海集团随后确认12种设备均有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因此不同意更换,仅补充施工设备,并附上评估所需文件。招标方继续检查,征求专业机构关于合法性的意见,结论是12种投标设备及其检验文件仍不符合要求。
除了山海集团,其他三家承包商也因类似原因被排除。其中,对于服务于包建设的机械和设备要求,专家组结论是许多投标设备及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文件,或检验证书不合法。这些单位也被要求澄清,但根据专家组的报告,结果未满足要求。
高速公路路段建设包承包商选择结果获批后,山海集团向投资方发送文件抗议。5月27日,该承包商还向平福省人民委员会发送公文,对评估结果提出多项反驳。该单位仍坚称满足服务于包的机械和设备要求,被评估为不合格是违反规定的。关于物资、BIM模型等其他问题,他们也反驳被评估为不合格。
此外,山海集团还认为评标专家组组长Vũ Ngọc Trụ的执业证书已过期,需要重新考虑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因此,承包商建议平福省人民委员会成立一个独立于投资方和招标方的跨部门专家组,重新审查和评分文件。此举旨在确保公平、透明和经济效益的竞争。
平福省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Đinh Viết Hải表示,省里已收到山海集团关于承包商选择结果的文件。为解决此事,省人民委员会已指派财政部牵头,与相关方合作,并将具体反馈给承包商。
关于山海集团提出的Vũ Ngọc Trụ执业证书过期的问题,投资方代表表示“不属实”。“该专家组的工作和证书均符合规定,”Hải先生说。
胡志明市-土龙木-春城高速公路全长近69公里。其中,经过平福省的路段长约7公里,经过平阳省的路段占大部分,约53公里,分别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2月开工。初期,路线为4车道,在后续投资阶段提升至6车道。其余部分是经过胡志明市的起点路段尚未实施。
目前,从胡志明市到土龙木(平阳省),沿13号国道到平福省的路线长约120公里。高速公路建成后将提高运输能力,促进货物贸易,并缩短各地之间的旅行时间。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