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人民委员会10月8日签发第4256/QĐ-UBND号决定,调整4处旧办公房舍及土地的管理单位。据嘉莱报报道,其中两处原为国家金库(Kho bạc Nhà nước)在Kbang和Chư Prông的办公场所,将移交省土地登记办公室,用于安排Kbang和Chư Prông两个分支机构的办公地点。

另外两处房舍分别移交地方管理:原国家金库Krông Pa办公场所(位于Phú Túc乡)交由Phú Túc乡人民委员会管理;原Đak Đoa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交由Đak Đoa乡人民委员会管理。决定明确,财政厅为此次调整资产的负责机构。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自决定生效之日起30天内,相关机构和单位须按规定完成资产交接与接收,并按现行规定办理资产增减记账。接收单位负责办理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申报变动情况,并确保公共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公开透明、有效,避免流失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