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正在审查替代政府2023年第29号法令的草案,该草案规定了精简编制。草案由内政部制定。
对村庄、街道多余非专职人员的新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新草案提出了对村庄、街道多余非专职人员的政策,自有权机关作出安排决定之日起立即休息。
据此,对于未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享受与地方两级政府模式下立即休息的非专职人员相同的制度——如上述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然而,由于村庄、街道的非专职人员不属于强制社会保险对象,因此这些情况的工作时间计算包括:
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时间;在村庄、街道担任非专职职务的工作时间(不强制缴纳社会保险)。
对于已到退休年龄或正在享受退休制度、丧失劳动能力制度的村庄、街道非专职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助,相当于当前每月津贴的15个月。
这一政策与已到退休年龄或正在享受退休制度、丧失劳动能力制度的村庄、街道非专职人员的政策相似。
具体而言,草案规定对于工作不满5年的人员,享受以下制度:
享受一次性补助,相当于当前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工作月数。
享受每年工作1.5倍当前每月津贴的补助。
享受3个月当前每月津贴的补助以寻找工作。可以保留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依法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
对于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年龄低于退休年龄5年及以下的人员,享受以下制度:
享受一次性补助,相当于当前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提前退休的月数。
享受每年工作1.5倍当前每月津贴的补助。
享受3个月当前每月津贴的补助以寻找工作。可以保留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依法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
对于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年龄低于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人员,享受以下制度:
享受一次性补助,相当于当前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60个月。
享受每年工作1.5倍当前每月津贴的补助。
享受3个月当前每月津贴的补助以寻找工作。可以保留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或依法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
对于已到退休年龄或正在享受退休制度、丧失劳动能力制度的村庄、街道非专职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助,相当于当前每月津贴的15个月...
关于精简编制政策资金来源的新提议
关于精简编制政策的资金来源,内政部表示,在执行第29号法令的过程中,收到了一些反映,一些自筹经常性支出和投资支出的公共事业单位,自筹经常性支出的公共事业单位收入不足以解决公务员精简编制政策。
因此,为解决上述困难和障碍,草案建议补充如第178/2024号法令的规定。
具体而言,自筹经常性支出和投资支出的公共事业单位,以及自筹经常性支出的公共事业单位资金不足以解决政策、制度的,可以使用公共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基金,以及执行工资改革资金来解决精简编制政策。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