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省警方与市场监管力量10月15日对位于前海乡大宁村的一家个体经营户进行联合检查。该经营户由1997年出生、居住在前海乡程二村的N.D.S.经营,使用脸书账号“Vua Khay-Inox”(不锈钢托盘王)发布图片、视频并直播推介和销售商品。检查时,该经营户正在经营1500个食品托盘和630个厨房用托盘,总值2043万越南盾。
检查人员发现,上述货物虽贴有标签,但未按规定标明对商品负责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和地址。职能部门认定这违反了政府2026年1月23日第37/2026/NĐ-CP号法令第142条第1款b项的规定。兴安省市场监管第8队据此对该个体经营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兴安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与高技术犯罪防控处表示,近期网络上销售假冒商品、走私货及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情况仍较复杂,利用社交平台推广和直播卖货对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理提出更高要求。该处建议民众发现假冒商品、假冒商标或侵犯知识产权迹象时,及时通知就近的公安机关或职能部门以便核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