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青年交流时,胡友义先生 -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副主席,Le Thanh公司总经理(专门开发社会住房的企业) - 表示这项政策已经解绑了许多行政手续的瓶颈,有助于加快项目进度,为数百万人提供拥有住房的机会。
社会住房发展的结果未达到预期,因为关键问题是利润不足以让投资者再投资。做没有利润或利润少,失去机会,浪费时间,那么人们会做其他事情或转向商业领域。
从社会住房发展的困难和挑战中,国会已经听取并提出了具有转折点的特殊政策。
第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新点是成立国家住房基金。这个基金以前从未有过。将有两种国家住房基金 - 一种是政府的,另一种是由省级人民委员会设立的地方基金。
这是一个国家财政基金,预算外,具有法人资格,不以盈利为目的运作。
在之前的草案中提到了对低价商业住房的贷款,但这次决议明确指出,仅用于投资建设社会住房,建立社会住房用于出租。
第二个新点是对于国家土地交给私营企业投资建设社会住房给人民武装力量不使用国家资金,该企业被授予土地而不通过拍卖。
决议还规定得很好,当有两个或更多投资者感兴趣时,将根据优先标准从上到下“打分”投资者以选择和指定承包商。这有助于大大缩短时间,多达270天。
另一个问题是调整规划以实施社会住房项目总是让企业头疼的问题。
几乎没有哪个位置已经被规划为社会住房用地,最多是适合居住用地规划。因此,需要将该区域的规划调整为社会住房建设用地。
与此同时,决议已经允许忽略规划任务,而基于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来实施简化流程,批准详细规划。调整规划的时间通常约为60天,因此新规定有助于缩短调整规划的时间,加快进度。
此外,购买、租赁社会住房的对象条件也比以前更宽松,但在我看来,这是由于省市合并而补充的规定。
在投资项目住房特别是社会住房时,投资建设手续非常复杂,通常拖延数年,决议已经交给投资者自行决定许多环节是解绑手续的解决方案?
- 以前的投资建设手续非常繁琐,必须报告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基础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这一手续必须提交给建设部或建设部审查。现在,决议交给投资者自行审查。这一点非常好,回到了2003年的《建设法》和以前的12号法令。
国家不再包揽基础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的事情,而是让投资者自己处理,聘请有能力设计的单位和聘请设计审查单位以确保工程安全。这大大缩短了时间。
以前的审查阶段通常需要几个月,而现在许可时间更短将减少时间。在我看来,未来应该适用于商业住房和其他工程,因为这是一个进步的流程。
此外,消防文件不需要通过公安批准,而是融入在建设许可手续中。建设部将审查,审查消防文件与许可文件一起,许可时间仅为30天。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流程改革,因为如果以前会很繁琐,浪费时间,并给企业带来复杂问题。
另外的新点是投资者自行确定并批准销售价格,租赁购买价格在确定10%利润后。如果审计后的价格高于合同价格,那么投资者必须承担,不得额外收取;如果低于,则必须退还差额给购买者。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