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苏林: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越南中文社

总书记苏林: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是每个人和整个社会生活中需要做的事情,是建设文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的“基石”。这必须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并成为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和文化。

越南文化是一种与提倡节约、简朴生活方式紧密相连的文化。因此,越南人的节约实践已被总结为谚语、俗语,代代相传,如“巧吃则饱,巧穿则暖”;“少积攒胜过多浪费”;“哎,别让田地荒芜/多少寸土地,多少寸黄金”;“丰收时别轻视玉米和红薯/到了歉收时,谁来陪伴”;“吃要有度,用要有节制”;“节约现有钱财/以防不时之需,不麻烦他人”...

胡志明主席——越南革命的导师——是节约实践的明亮榜样。

在革命的各个阶段,我们的党和国家特别关注节约实践问题,将其视为首要国策。在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在胡志明主席的领导下,在胡主席和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下,合理开支,实践节约,每个公民都勒紧裤腰带,忍饥挨饿,牺牲个人物质利益,集中力量支援前线,帮助集中资源解放国家。

总书记苏林: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进入革新时期,我们党已经制定了多项主张,颁布了多项关于这一问题的指示,如2012年12月21日第十一届中央书记处关于推动实践节约,反对浪费的第21-CT/TW号指示;2023年12月25日第十三届政治局关于加强党对实践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领导的第27-CT/TW号指示;2025年1月16日第十三届政治局关于加强党对教育勤、俭、廉、正、公正无私工作的领导的第42-CT/TW号指示;2016年5月15日政治局关于推动学习、遵循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的第05-CT/TW号指示,明确指出“组织学习、深入贯彻和广泛宣传...胡志明关于勤、俭、廉、正、公正无私的观点和道德榜样”;2021年10月25日中央委员会关于党员不得做的事情的第37-QĐ/TW号规定,不允许党员“组织个人、家庭的婚礼、葬礼和其他奢侈、浪费或旨在谋取私利的事件”。

将党的主张制度化,第十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于1998年颁布了关于实践节约,反对浪费的法令;第十一届国会将其提升为2005年的《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法》,第十三届国会修改、补充颁布了2013年的《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法》;2013年宪法也规定“机关、组织、个人在经济-社会和国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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