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河内、胡志明市增加不超过10-15名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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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正在审查由内政部起草的《关于规定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和县、区、省辖特别行政区人民委员会组织的法令草案》,以取代2月份颁布的第45/2025号法令。

起草机构提议河内、胡志明市设立不超过15个局,其他省份设立不超过14个局。其中,地方统一的局包括内政、财政、司法、工商、建设、卫生、科技、农业与环境、文化体育与旅游、教育与培训、省监察、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一些地方的特色局包括外交、旅游、民族与宗教。河内和胡志明市还设有规划-建筑局,如果这两个地方不单独设立此单位,则将其职能和任务合并到建设局。

提议河内、胡志明市增加不超过10-15名副局长

各局包括专业、业务室;办公室(如有);分局及相当组织(如有);公立事业单位(如有)。特别是专业、业务室,工作量要求至少安排7名公务员编制才能成立此部门。

内政部提议每个局平均4名副局长,比现行增加一名。除了平均总数外,河内可以增加副局长但不超过10人,胡志明市不超过15人。根据设立的局数量,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每个局的具体副局长数量。

内政部提议根据公务员数量确定各局的副室长数量。具体来说,室少于10名公务员编制可安排一名副室长;10至14名公务员编制不超过2名副室长;15名公务员编制及以上不超过3名副室长。

该法令预计将在签署颁布之日起生效,按照简化程序,以便地方有足够的法律依据颁布规定省级、县级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机构的决定。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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