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已受理阮氏雪梅(1971年生,住河内市祥梅坊)诈骗案。河内市人民检察院以《刑法》第174条第4款a项“诈骗侵占财产罪”对其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梅冒充与高层领导有关系,以帮忙安排工作和办理矿产开采许可证为名侵占财产。

根据起诉书,2017年,海防市居民阮光T(1968年生)通过社会关系结识梅。梅自称与多位高层领导熟识,可以帮忙在国家机关安排工作并办理矿产开采许可证。T相信后,于2017年4月至8月向梅转账总计9亿越南盾,请她为侄子阮文T(1994年生)安排到太平第二热电厂工作,并为海防市陈仁宗坊的一块土地办理矿产开采许可证。梅收钱后未兑现承诺,将款项侵占。

起诉书还指出,T于2017年以33亿越南盾购买了一块6.5公顷的林地,并支付6亿越南盾定金。得知T想开采煤炭后,梅称可以5亿越南盾办下许可证,两个月内办妥。2018年4月3日,T向梅转账5亿越南盾。但梅收钱后未用于办证,而是用于个人目的。

2019年10月14日,T向河内市公安局举报梅的诈骗行为。经核实,海防市农业与环境厅及原海阳省农业与环境厅均无名为阮氏雪梅的工作人员,且自2018年4月以来未收到上述地块的矿产开采许可证申请,也无人前来联系办理。

2026年5月27日,梅到调查机关投案,供认自己并无为太平第二热电厂招聘人员或办理矿产开采许可证的职能。对于5亿越南盾,梅称已交给一名叫“明”的男子(身份不明)用于办证,但无法提供其身份信息及转账材料。调查机关认为有足够依据认定梅使用欺骗手段侵占T的钱款。目前案件正在河内市人民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