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警方10月18日通报,如嘉乡公安已查清一起报案称摩托车被盗、实为伪造现场以侵占财产的案件。10月13日晚,48岁的T.V.B.(住芹苴市永利乡)到如嘉乡公安报案,称其停在朔邦村一家咖啡馆的Future牌摩托车被盗,车内有大笔现金,是N.T.N.H.转给他用于向农民收购稻谷的款项。
警方核实后,于10月14日上午在距报案地点约500米处发现了这辆摩托车及一个黑色公文包。警方从异常迹象判断,这是一起伪造现场案件。T.V.B.向警方供认,他与N.T.N.H.签订稻谷收购合同,收到5.8亿越南盾用于支付3船稻谷的货款。由于经营亏损,他只支付了1船稻谷的1.74亿越南盾,随后产生侵占剩余款项的念头。
T.V.B.请39岁的T.Q.M.(住芹苴市富禄乡)帮忙制造摩托车被盗的假象,以使N.T.N.H.相信款项意外丢失,从而无需赔偿。在公安机关,T.V.B.自愿交出了全部侵占款项。警方还动员N.T.N.H.收购了农民剩余的2船稻谷,以避免稻农遭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