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管理民众因偶像而购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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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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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广告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其中重点讨论了管理由著名艺术家和有影响力人士推广产品内容的政策。

国会副主席黎民欢认为,追随偶像的消费趋势是全球普遍现象,在数字时代不容忽视。一位中国著名TikToker曾在泰国直播销售榴莲,5小时内销售额达到6.5亿美元。在越南,一家汽车公司也邀请了足球明星大卫·贝克汉姆出席产品发布会,以吸引媒体关注。

"媒体和名人对消费行为有很大影响。法律应为企业有效利用这一因素创造条件,同时控制负面影响和防止违规行为", 黎民欢表达了他的观点。

他指出,目前许多个人未能区分产品介绍、体验分享和有偿广告活动之间的界限,容易导致违规。因此,相关部门需要提供具体指导,通过典型案例来说明,以便名人和企业清楚规定。 "可以使用视频、信息图表、问答集来帮助正确执行法律,避免风险", 他说。

'需要管理民众因偶像而购物的风险'

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德兴表示,许多意见建议加强对名人广告的监管。然而,在市场经济机制下,这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商业活动,有助于促进生产经营,鼓励创新。因此,草案并未禁止,而是明确了广告内容传播者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阮德兴的说法,广告是一项多方参与的活动。当发生违规时,相关方将根据违规的程度和性质受到相应处理。草案还增加了规定,要求广告执行者负责核实内容和产品的可靠性,以避免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

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清海建议政府明确规定相关机构在发生名人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时的责任。数字平台上的广告非常多样化,因此需要合适和灵活的管理工具。

"必须从审查阶段开始严格,控制社交媒体和大众媒体上的内容,同时加强检查和监督", 阮清海建议。

国会副主席阮氏清则认为,数字环境中的有影响力人士应被置于明确的法律框架内,因为他们对消费行为和社会舆论有重大影响。草案需要规定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的机制,以确保广告活动中的各方公平和保护消费者。

"网络广告和跨境广告是潜藏许多风险的类型,涉及错误信息、逃税和违反越南法律。因此,草案需要确保与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税收和消费者权益法律的同步", 阮氏清说。

广告法修订草案预计将于6月13日由国会通过。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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