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机关10月18日通报,已对1996年出生、居住于岘港市香茶坊的陈清松作出起诉决定并发出逮捕令,将其羁押以继续调查。警方认定陈清松实施了盗窃财产行为,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岘港市公安机关通报,2026年8月5日,三春乡公安接到一名1999年出生、住三春乡碧新村的男子报案,称其住宅遭人盗窃,失物包括一台水泵、一台TOTAL品牌台式切铁机和一台BORKA品牌激光水平仪。接报后,三春乡公安展开核实、追查和取证工作,排查可疑对象。

警方经调查认定陈清松为作案人。通报称,陈清松有4项盗窃财产相关前科和1项相关行政违法记录,其中3项前科尚未消除;他于2025年8月刚服完刑期,又被认定继续实施盗窃财产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和收集到的材料证据,岘港市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负责人授权三春乡公安负责人、中级侦查员作出对陈清松的起诉决定和逮捕羁押令。三春乡公安同时提醒居民提高警惕、主动保护财产,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