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永兴坊警方已就一名男子在72米路禁倒垃圾路段乱倒生活垃圾一事展开核实,并对其制作笔录,作为依法处理的依据。警方确认涉事者为当地45岁男子N.T.T.,其在接受询问时承认了相关行为。
事件源于10月17日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一段影像:一名男子驾驶汽车在路边停下,打开后备箱取出一只装有垃圾的纸箱,将其丢在路旁。发布者称,该区域已竖立禁止倒垃圾的标志,但该男子仍将垃圾箱留在原地。影像迅速引发关注,不少网民对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的行为表示不满。
永兴坊警方接获信息后迅速核查,确定涉事人员并邀请其到派出所工作。据N.T.T.陈述,他清理家中卫生后将生活垃圾收集进纸箱,放上汽车后备箱准备运走处理;行驶至永兴坊兴东9组路段时,看到路边已有一些垃圾,便停车把纸箱丢在该处。
永兴坊警方于10月18日通报,已对N.T.T.乱倒垃圾、未按规定投放的行为制作笔录,并将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警方未在通报中说明具体处罚种类和金额。
乂安省永兴坊公安10月18日称,已约谈45岁男子N.T.T.,其承认10月17日在72米路禁倒垃圾路段从车上卸下生活垃圾,警方立卷并拟依第336/2025号议定罚款100万至200万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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