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第389/2026/NĐ-CP号法令,规范彩票经营领域的行政处罚,施行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法令列出多类违规行为及对应罚款,涉及伪造和涂改彩票、向不符合条件者售票,以及提供开奖前预测信息。

根据法令,个人提供开奖前彩票结果预测信息,罚款8000万至1亿越南盾。个人以任何形式伪造彩票参加兑奖,同样适用8000万至1亿越南盾罚款,较此前第93/2013号法令规定的额度提高3000万越南盾。

涂改、刮改彩票以参加兑奖的行为,个人罚款为6000万至1亿越南盾,为旧规定的两倍。此外,使用彩票企业经营结果组织不合规的兑奖活动、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罚款6000万至1亿越南盾。

在售票对象方面,组织向不具备参加兑奖资格的个人出售彩票,罚款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对个人的罚款为组织的一半。不具备资格者包括未满18岁者、民事行为能力受限或丧失者,以及不属于越南公民、合法入境越南的外国人等法定范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