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已对广顺投资股份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指其违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定,罚款9250万越南盾。该委员会通报称,处罚依据是政府2020年12月31日第156/2020/NĐ-CP号法令第8b条第4款b项及相关规定。
通报列出的违规行为是迟延披露信息。广顺投资股份公司对2023年经审计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4年上半年、2024年全年、2025年上半年及2025年全年的同类报告,以及2024年、2025年上半年和2025年全年的财务报表,均比法定时限迟延10个工作日以上。
该公司还迟延披露与债券相关的多项材料,包括2024年、2025年上半年和2025年全年的债券利息与本金支付情况,2024年、2025年上半年和2025年全年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债券到期日的本金和利息支付情况。通报列出的涉事债券代码包括QTH.H2025.01至QTH.H2025.12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