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第二公路管理区已致函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要求对沿海公路沿线限速标志进行排查,拆除已完工或停工路段上不再需要的40公里/小时限速牌。第二公路管理区副经理阮德勇10月19日表示,这一要求是在多名司机反映该路段限速标志过密之后提出的。

据第二公路管理区通报,司机和交通参与者反映,从宜山经济区至会门桥交汇点一带的沿海公路上,施工标志和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设置过多,连已完工、不再施工的路段也存在,例如原琼瑠县境内路段。该管理区要求,对已完工或停工路段,应按现行规定尽快拆除限速标志。

对于仍在施工的路段,第二公路管理区提出,只有确有必要时才设置临时限速标志,且范围应限于施工区域,同时按QCVN 41:2024/BGTVT技术规程和已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补充过渡限速标志并调整设置间距。对确需限速保障安全的位置,如路口、居民密集区和视线受限区域,应检查评估并确定符合技术标准或实际通行条件的速度,再用符合规程的正式标志替换临时标志。

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项目已完工但尚未移交投入运营,部分地点施工单位仍在清理和完成桩柱、标志系统,路口处的40公里/小时限速牌是为保障安全而设。该负责人称,接下来将逐步排查拆除已完工地点和路口的标志,项目预计于2026年底移交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