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一些民众在登录税务系统时发现,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税号被他人用于注册企业,并因该企业欠税或不在注册地址经营而面临被暂停出境。据VTC News报道,河内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咨询专员Thu计划于2026年11月出境,她在2026年9月底主动打开eTax系统时,收到通知称若30天内不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可能被禁止出境。
Thu到税务机关后遇到数十名有类似遭遇的人。经查询,她的个人信息和税号在2015年被用于注册一家餐饮服务企业,该企业成立一年后便离开注册地址,欠下数十万越南盾的营业执照税。税务机关已公告该企业逃离注册地址。Thu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财政厅发送信息以追溯企业注册相关资料,职能部门还在核实她是否从该企业获得利益。她表示仍在等待结论。
另一名在社交网络上自称Đ.A.T.H的人士表示,自己因工作需频繁出境,却在没有欠税、没有违法、没有注册企业的情况下被暂停出境。原因是有人使用其个人信息注册了一家企业。两个多月前,H在eTax系统收到通知,称其名下企业不在注册地址经营,自己因此被暂停出境。H随后向公安、企业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提交多份建议书和报案材料,但两个多月过去问题仍未解决。H表示理解国家处理“幽灵企业”、防止税收流失的政策,但质疑谁来保护被冒名者。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若涉及某些与纳税义务相关的情形,可能被采取暂停出境措施,包括企业税号处于03或06状态,尤其是被认定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越南税务部门提示,对于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状态06)的纳税人,有两种处理方向:恢复税号或办理终止税号效力手续。若申请恢复税号,需完善材料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将欠税降至规定门槛以下——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主低于5000万越南盾,企业、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体低于5亿越南盾。纳税人需在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手续,否则可能被暂停出境。若不再继续经营,可办理终止税号效力手续并完成相关材料。
对于正在经营、暂停经营、等待解散等不属于状态06的纳税人,处理方式是完成纳税义务,将欠税总额降至规定门槛以下。税务部门表示,纳税人可通过eTax Mobile应用或税务机关公共服务门户缴税,当缴款被记录且欠税降至门槛以下后,取消暂停出境的时间约为3至5分钟。
越南财政部表示,这一规定是确保税收追缴、防止拖欠税款的措施之一。副总理阮文胜要求修改关于出境前完成纳税义务的规定,以符合实际、便利民众。税务局提议,对欠税仅100万越南盾且已不在经营地址的纳税人适用暂停出境措施。财政部提议,个人和经营户主逾期欠税120天且金额在5000万越南盾以上将被暂停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