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高梂-高蒲高速自10月20日起对左侧车道低速行驶的车辆启动处罚。该车道紧邻中央分隔带,被划为高速车道,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80公里;不满足最低限速的车辆须行驶右侧车道,将左侧车道让给速度更快的车辆。右侧车道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60公里。

越南交警部门表示,这一调整旨在减少慢速车辆长期占用左侧车道、降低道路通行能力并影响其他驾驶人的情况。车道限速标志和路面限速标线已基本安装完成,10月13日交警局会同公路局及道路管理单位进行了最后一次实地评估。

10月14日至19日,职能部门开展广泛宣传,并对违规驾驶人进行提醒,10月20日起正式处罚。根据第168/2024号法令,汽车在设有最低限速标志的路段低于最低时速行驶,可被处以80万至100万越南盾罚款;低于同向车辆速度且不驶回右侧车道的驾驶人适用同一罚款档次。

按新规,29座以上客车和7.5吨以上货车不得常态行驶于左侧车道,仅可借该车道超车,超车后须返回右侧车道。关于“不让道”的处罚,仅在车辆均按限速行驶时适用;若其他车辆超速,驾驶人不会因未让道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