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与环境部近日向政府副总理胡国勇提交呈文,建议政府颁布跨省空气质量管理协调规章,在北部八省市出现严重空气污染时启动联合应对。该提案旨在明确各部委、各地方之间的预警机制、协调责任和应对措施。
提案初步适用范围包括河内市、海防市、广宁省、北宁省,以及兴安省、太原省、富安省和宁平省。农业与环境部评估认为,越南空气污染尤其是大城市空气污染呈上升趋势,污染物以粉尘为主,其中细颗粒物PM2.5问题突出,污染变化具有季节性和日内时段规律,影响公众健康。
该部在2021至2025年环境现状报告中指出,在上述八地的自动连续空气监测站,24小时平均PM2.5浓度超过限值的天数占比从15%以上到接近40%。这一限值依据国家空气质量技术规范QCVN 05:2023/BTNMT确定。
农业与环境部表示,这八地建筑和交通密度高,集中了水泥、炼钢、火电等大量排放粉尘和废气的生产设施,叠加气候特点,空气污染可能在省市之间传输扩散。提案以《环境保护法》和政府总理2025年11月19日第2530/QĐ-TTg号决定(批准2026至2030年、展望2045年的国家空气污染治理与空气质量管理行动计划)所列任务为依据。
按照该部安排,规章先在上述八省市实施,之后该部将与其他地方配合,继续为全国其他区域制定并提请颁布类似规章。目前该提案仍处于呈报阶段,尚待政府方面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