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佛教教会自7月1日起解散县级机构

越南中文社

越南佛教教会中央弘法委员会主席、理事会副主席释宝严和尚在6月11日上午讨论省级行政单位合并方案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据释宝严和尚介绍,精简的主张已在三天前得到教会的一致同意。随着县级机构的解散,省级理事会将根据调整后的34个省、市进行重组。合并地区的理事会也将合并,总部设在新省会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完善后,越南佛教教会的组织系统将包括三个级别:中央、省/市和基层。

预计教会基层和中央代表大会也将比计划提前一年举行。基层代表大会将于2026年4月至10月举行;中央代表大会将于2026年11月举行,而非原计划的2027年。

越南佛教教会自7月1日起解散县级机构

越南佛教教会成立于1981年,是在全国9个教会组织、协会组织和佛教派系自愿合并的基础上成立的。作为具有完全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的机构,越南佛教教会代表国内外越南僧尼和佛教信徒,同时也是国际佛教组织的成员。

根据2023年第七次修订的《越南佛教教会宪章》,教会组织系统包括四个级别:中央(证明理事会及其机构、理事会及其机构);省、市(证明理事会;理事会及其机构);区、县、市、省辖市、中央直辖市辖市;基层(寺院管理委员会)。

隶属于教会的宗教组织包括:理事会下属的中央委员会、学院;越南佛教学院、佛教高等学院、佛教中等学院和各教会级别的宗教培训机构;中央直辖市下属的省、市理事会;省、中央直辖市教会理事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区、县、市、省辖市、中央直辖市辖市教会理事会;寺院管理委员会;教会依法成立的其他宗教组织。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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