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国会讨论了《行政处罚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扩大了适用双倍罚款的范围和领域。据此,在河内和五个中央直辖市的内城区,对于以下领域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可能会更高: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与社会安全、文化、广告、土地、建筑、消防和食品安全。最高罚款不得超过现行一般规定的两倍。
海阳省代表团副团长阮氏越娥代表赞同在行政处罚中需要严格和威慑,但加重处罚需要谨慎和细致考虑。处理违法的效果取决于多种因素,罚款金额只是其中之一。其中包括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执行和处理违法行为的严格性和透明度;以及罚款必须及时、按规定执行,没有例外,没有负面。罚款金额必须基于明确具体的标准。
政府需要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特别是居民的收入。罚款金额超过居民的支付能力,尤其是低收入劳动者,会引起不满,导致居民逃避、抵制或在处理过程中产生负面。
因此,阮氏越娥代表建议政府考虑每种行为的危险程度、性质和后果作为罚款的依据。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社会安全、国家和人民财产的行为需要严厉处理。相反,首次违法、过失、后果不大的行为应考虑采取适合的教育性、威慑性但不给居民带来负担的处理方式。
她还提议为那些无法执行过高罚款相对于收入的人创造条件。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其他形式部分替代罚款,如警告、强制补救后果、社区教育、公开违法行为。
林同省代表团副团长阮造举例说明了道路交通领域的罚款,加重罚款金额不一定能保证可行性,对社会社区的吸引力。政府应考虑适用附加处罚,如吊销许可证、扣分、暂扣交通工具,而不是增加罚款。
他也认为提高罚款金额需要在总结实践、社会影响报告和与人均收入相比较的基础上适当计算。“避免违法成为对行政违法行为个人和家庭的负担”,他说。
在讨论会结束时,司法部长阮海宁解释说,这次法律修改的总体方向是“只修改补充真正紧迫的规定”。重点是涉及精简组织机构和两级地方政府组织、在行政处罚中应用信息技术和简化行政程序的问题。
部长表示,可能严重影响个人和组织权利与义务的内容,或改变在实践中稳定实施的原则,这次不予调整。意见不一或影响评估不充分的问题将继续研究,总结提出全面修改建议。
对于直接影响和“非常热门”的领域,如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劣质商品、假冒商品,部长表示目前有许多非常不满的案件。但罚款金额已在政府罚款规定中详细规定,相对较高。例如,食品安全领域已适用按违法价值罚款的原则,可达违法商品价值的七倍。
关于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保护法》正在起草并提交国会,其计算方式和罚款金额与《行政处罚法》有很大不同。例如,职能部门可以对买卖个人数据的行为处以非法所得十倍的罚款,或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国外的行为处以前一年收入5%的罚款。
国会将于6月25日表决通过《行政处罚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法案。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