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35/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10月5日起生效,对社区内照料、抚养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和个人规定了支持制度。财经媒体CafeF在法令生效后以问答形式梳理适用条件,明确照料四岁以下儿童的最低月度补贴为135万越盾。

补贴金额按社会救助基准额乘以系数确定。基准额为每月54万越盾,照料四岁以下儿童适用2.5倍系数,因此每名儿童每月最低可获135万越盾。该政策针对的是属于社会救助对象、没有抚养来源的儿童,并非所有四岁以下儿童。

法令列明的适用儿童包括被遗弃者、父母双亡者,以及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失踪、服刑或在社会救助机构生活的情况,对应16岁以下且无抚养来源的儿童群体。

照料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并自愿承担照料,同时拥有稳定住所,并保证经济、健康和照料经验等条件。若照料者为儿童的祖父母、姑姨、叔伯或兄姐,经济、住所和健康条件可灵活处理,但自愿照料的要求仍须满足。

除月度补贴外,照料者还可获得照料、营养方面的指导和心理辅导,并在贷款、职业教育和就业方面享受优先安排,以发展家庭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