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通过多项文件确立战略技术遴选的两步流程。据越南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黄英秀介绍,所有任务建议须先属于战略技术目录并对应具体课题,再经跨部门咨询委员会审定。相关依据包括2026年4月30日第21/2026/QĐ-TTg号决定,确定10组战略技术和30项战略技术产品;2026年5月6日第808/QĐ-TTg号决定,向各部委机构分配20项重大课题。
黄英秀表示,评估标准规定于第260/2026/NĐ-CP号法令和第42/2026/TT-BKHCN号通知,涵盖需掌握的核心技术、可测量的产出产品与技术指标、国产化程度、成果接收单位及应用商业化方案、主持机构能力以及动员国家预算外资源的能力。他强调,贯穿原则是明确区分战略技术研究、开发与掌握任务,与一般的采购、信息技术应用或数字化转型活动。
多名专家在受访中提出,遴选应进一步聚焦,避免资源分散。基础设施与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郑春德认为,应选择越南有能力深入参与全球供应链的技术细分环节,例如半导体芯片的设计与封装、特定人工智能模型应用、农业生物技术,并优先能够带动传统产业生产率的核心技术。AMY GRUPO总经理丁国俊提出三项标准:解决实际问题、越南具备从资源人力到生产能力的掌握基础、能够发展为价值链并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专家们还指出研究到商业化之间的资金与机制瓶颈。郑春德称,越南仍缺乏从研究、试验到商业化的贯通资金,国家预算研究成果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知识产权管理、估值和转让机制僵化、行政负担重且不够贴近市场。丁国俊认为最大瓶颈是研究与市场之间的距离,应让企业尽早参与,并解决产品试验验证、标准规范与技术评估、完善和扩大生产阶段资金三个堵点。
越南国家数据协会办公厅主任、创新生态研究高级专家阮氏玉蓉表示,战略技术须由本国掌握而非接受转让,前提是拥有从事研发的创造性人力资源,因此需审视越南在第21号决定所列领域中哪些具备足够创新能力。她提到,近十年来越南私营集团、私立研究机构和科技初创企业也开始投入研发,初创企业能按市场需求创新并最快实现商业化,越南需要建立便利制度以形成风险投资基金。
对于2026至2030年的优先改变,郑春德主张以最终产品为导向重组各支柱角色,让企业作为客户与院所高校从一开始共同出题和共同出资,并参考美国DARPA模式,由国家投资突破性技术项目、承担可控风险、建设共享基础设施,并以公共采购创造初始市场。阮氏玉蓉认为应形成科技孵化器,使投资者放心投资经过系统培训的初创企业,政府也能透明掌握技术发展。丁国俊则主张从支持单个项目转向建设能力和价值链,让企业处于商业化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