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批准选择投资者实施胡志明市第四环线项目投资建设,项目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
根据决定,中标的投资者是工业投资与发展总公司(Becamex IDC)、基础设施技术发展股份公司(Becamex IJC)与Đèo Cả集团股份公司的联合体。
胡志明市第四环线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从Thủ Biên桥至西贡河,途经新渊市、边葛市和北新渊县。
项目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BOT)合同。项目总投资为11.743万亿越南盾,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准备开工和建设时间为26个月。
第一阶段的投资规模包括4条车道和连续的紧急停车带,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项目的投资旨在为区域连接创造条件,提高高速公路、国道等的运营效率,连接龙城国际港口与南部重点经济区的各省市。
关于投资者联合体,这是两家在基础设施发展领域有经验的单位,曾参与越南多个大型项目。具体来说,Becamex及其生态系统中的单位在平阳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当地工业园区和城市建设的主力军。
与此同时,Đèo Cả集团是全国多个重点项目如Đèo Cả、Cổ Mã、Cù Mông、Hải Vân 2等公路隧道链的投资单位,并实施了多个高速公路项目。
根据规划,胡志明市第四环线全长超过207公里,途经胡志明市及巴地-头顿、平阳(现为新胡志明市)、同奈、隆安等省份。线路起点位于Tóc Tiên - Châu Pha十字路口(与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和省道ĐT.992的交汇处),终点位于Hiệp Phước港口(胡志明市)与南北轴线交汇处。
其中,经过平阳省(现为新胡志明市)的路段长约47.95公里,已根据平阳省人民议会通过的主张独立实施投资。
对于剩余的约159.31公里路段,已编制为一个总体项目,并已提交国会审议通过第九届会议的投资主张。
因此,提交国会的胡志明市第四环线第一阶段项目总投资超过120.412万亿越南盾,采用PPP模式实施,即BOT合同,有国家资金参与。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