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项科技领域权限下放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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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政府颁布了第132/2025号法令,关于在科技部国家管理领域内划分两级地方政府(省和乡)的权限。这是具体化按照两级模式重组政府机构的步骤,取消县级,以“地方决定-地方做-地方负责”为导向。

根据法令,78项任务将被分权、分级,包括16项分权任务和62项分级任务。实施时间分为三个阶段:2025年准备,2026年试点,2027年全国应用。科技部管理的多项任务、权限已下放给地方;许多以前属于总理权限的任务,现在交由科技部长决定。

分权内容涵盖多个领域:电信、知识产权、标准-计量-质量、信息技术、数字化转型、原子能、创新...

具体而言,省级人民委员会被授予颁发、修改、补充、重新颁发、延长、收回无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和固定地面电信服务许可证的权限。对于不使用频段、不使用用户号码的固定地面公共电信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如果网络范围在一个省、市内,则由省级人民委员会颁发许可证。

要求企业停止提供服务的决定也由颁发证书的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此外,根据分级,地方还有权解决纠纷,停止电信服务业务;颁发服务提供注册证书,接收服务提供通知;颁发、修改、补充移动电信网络上内容服务提供连接证书。

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省级人民委员会被授予审查地方A组IT应用项目基础设计的权限;指导、组织管理使用预算资金的IT应用投资;在网络环境中提供关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的信息。

无线电频率领域也大力下放给地方。省级人民委员会有权为渔船上的电台、业余电台、内部网络颁发、更换、延长、修改、收回频率和设备使用许可证;处理停止使用频率的请求;颁发、收回业余无线电、海上无线电员培训组织和证书颁发的认可证书。

在知识产权领域,省级人民委员会被授予记录或删除符合条件的工业产权代表组织、个人名称;颁发、重新颁发、收回执业证书;发布强制转让专利使用权的决定;颁发副本、重新颁发保护证书和工业产权对象使用权转让合同证书;组织工业产权代表业务检查。

在科技领域,省级人民委员会被授予批准、颁发技术转让许可证;允许成立有外资的科技组织或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颁发、修改、补充、重新颁发评估、鉴定技术活动条件的证书;确认生产技术链中的专用运输工具。

国家技术革新、科技市场发展、技术进口政策等项目,以前由总理批准,现在交由科技部长实施。省级人民委员会也是指导、培训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业务的牵头机构,并有责任就高科技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产品征求总理意见。

在原子能领域,省级有权颁发使用PET/CT、SPECT/CT断层扫描设备、用于荧光分析、衍射、电路板检查、电子显微镜检查、安全检查的X射线设备的许可证;同时接收这些设备的申报。

在标准、计量质量领域,省级人民委员会有权颁发、重新颁发或收回检定、校准、测试测量设备、计量标准的服务提供注册证书。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被授予检查地方计量,如测量设备、预包装商品数量;管理商品质量并参与在网络环境中提供经济社会信息。

数十项科技领域权限下放地方

第132号法令是在按照两级模式重组地方政府,而非现行的三级模式的背景下出台的。为避免法律空白和管理断裂,科技部主动提出了分权方案,确保行政系统运行顺畅。

制定法令的原则是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不重叠、不遗漏。各地将在管理中发挥主动性,同时对已分权的决定承担全面责任。

强有力的分级、分权还有助于推进行政改革,减少手续,缩短处理时间,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和企业的需求。

该法令有望在地方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中带来根本性转变。当省和乡政府被授予主动权时,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法令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63个省、市、相关部委参与意见,并由司法部按照简化程序审核。

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有效,除非被替代或延长。这段时间既适合行政单位调整进度,也足够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试验和调整。

凭借基层的主动性和灵活性,第132号法令不仅有助于精简机构,提高管理效力,还为全国范围内的科技、技术和创新发展开辟了新空间。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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