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近日颁布决定,对首都公园、绿化和水面管理作出规定。根据规定,河内市列出18种禁止在公共场所种植的树木,包括榕树、橡胶树、皂荚树等。该决定要求各管理单位制定计划,逐步淘汰并替换现有属于禁种名单或不适合城市及农村居民区性质、位置和特点的树木。

规定明确,老朽、腐烂、无法治愈的病虫害树木、枯死树木、有折断倒伏风险的树木以及生长不良、弯曲的树木也属于替换范围。组织和个人若想在人行道等公共场所新种或替换树木,须事先获得主管部门对树种的批准。树木须符合规划、气候和土壤条件,体现地方特色,并确保行人、车辆和工程安全。

规定还要求,城市发展项目须确保经批准的规划所规定的绿地面积和密度指标。在批准建筑景观方案前,须制定工程立面绿化布置方案。对于人行道、隔离带、交通岛上的建设改造项目,以及涉及公共绿化的道路拓宽、人行道扩建等工程,投资方须制定并实施现有树木处理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砍伐、迁移和切根。施工前,投资方须与绿化管理单位协调统一方案,并接受保护和检查指导。

规定禁止在树木上刻画、钉钉、剥皮,禁止向树根倾倒垃圾、有毒物质或建筑材料,禁止在树根周围便溺、生火做饭、烧根、砌台。此外,不得在树上悬挂广告牌、招牌和其他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拉线、挂装饰灯,以免影响树木生长。违反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河内市委书记裴氏明怀要求抢救并重新种植因第3号台风倒伏的树木,表示种植一棵成年树木需要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