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署日前公布一项专项检查决定,针对莱州、老街、富寿三省及广宁市的长期未决、越级上访及涉及安全秩序的复杂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情况展开检查。政府监察署副总监阮文强主持公布仪式,检查团共16名成员,由政府监察署第一局副局长、高级监察员阮越石担任团长。检查期限自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阮文强表示,现实中仍存在多人参与、越级、长期拖延且涉及安全秩序的投诉举报案件。政府监察署党委常委会据此决定在全国范围组织专项检查,以评估各地及行政机关的信访接待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厘清责任,指出存在的不足与障碍,并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行方案。他要求检查团严格按已批准计划开展工作,遵守法律和政府监察署规定,做到客观、诚实、审慎,所有判断和结论须以充分档案材料为依据。

阮文强特别提到,检查团须严格执行政治局关于监察活动中权力控制及反腐败、反消极的第131-QĐ/TW号规定,绝对不得发生违规和消极行为。对上述省市人民委员会,他要求严格执行检查决定,成立由地方领导任组长、省市监察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工作组配合检查。各地须在10月22日前按提纲完成报告报送政府监察署,并主动补充复杂案件的相关档案。

阮文强同时提醒,各地信访接待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仍须正常开展,不得因检查而停止或等待。省级公安须主动掌握安全秩序情况,防止不良分子借检查过程煽动、利用,导致局势复杂化。公布仪式上,上述省市人民委员会代表基本同意专项检查的计划和内容,并简要汇报了辖区内投诉举报案件的排查处理情况,承诺指示所属机关单位严格执行检查决定,及时、准确提供全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