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调查机关对21岁嫌犯阮黄南发布通缉,其被控与未满16岁少女发生性行为,并另涉故意伤害。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建议起诉,但嫌犯未到案。

据案卷材料,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阮黄南(21岁,义安省人,无固定住所)在胡志明市旧平新郡一带多处地址,多次与当时未满16岁的Đ.T.Y.N发生性行为。2024年2月18日,他在旧平新郡平治东坊又殴打该少女,致其1%的伤害率。受害人随后提交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书。

2024年6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机关作出立案决定、对嫌犯立案并签发逮捕令以实施羁押,罪名是《刑法》第145条第2款规定的“与13岁以上未满16岁者发生性行为”。2026年8月25日,调查机关又补充立案决定,追加《刑法》第134条第1款“故意伤害”罪。

由于阮黄南不在住所、去向不明,胡志明市公安于2025年6月28日签发第15254/QĐTN-VPCQCSĐT-Đ4号通缉令。目前调查机关已完成侦查结论,并将全部案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建议对嫌犯提起公诉。

公安方面要求阮黄南尽快投案自首以依法获得宽大处理,并呼吁民众一旦发现或掌握其行踪,立即向胡志明市公安调查机关(第四队,地址:胡志明市延鸿坊成泰街47号,联系电话0918135379)或最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