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岘港市卫生厅表示,已要求中央3号制药股份公司报告Cetecocenzitax(Cinnarizin 25 mg)药品的回收和销毁全过程,此前在路边自发垃圾场发现大量该药品被丢弃。
在向卫生厅提交的报告中,中央3号制药股份公司总经理张怀仁确认,6月10日在岘港市莲沼郡春韶2路人行道上发现的药品和塑料瓶属于该公司。
该批Cetecocenzitax药品生产于2023年,有效期至2026年,出现含量下降现象,由海阳省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验,药品管理局要求在海阳省范围内回收。企业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回收了该批药品,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共189,600片。
2024年8月22日,该批药品被收集,放入专用袋中,暂存于垃圾处理等待区。至5月23日,公司办理手续将该批药品转运至环保单位进行销毁。
根据规定,销毁必须通过与专业垃圾处理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销毁全过程必须有公司监督。
中央3号制药股份公司承认已与两家专业处理单位签订合同,但综合人事部未能联系到这些单位。相反,该部门擅自联系了一家私营单位,将药品运至Khánh Sơn垃圾场销毁。
企业承认药品销毁委员会在Khánh Sơn垃圾场的处理过程中缺乏充分和严格的监督,导致药品被丢弃在不符规定的地方。
中央3号制药股份公司对管理工作中的失误承担责任,特别是未按规定与专业单位签订合同,未执行已批准的药品销毁流程。企业已紧急召集药品销毁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会议,检查并明确每个个人和集体的责任。
此前6月10日,根据居民举报,莲沼郡职能部门在春韶21路自发垃圾场发现了数百板Cetecocenzitax药品,其中许多板完好无损,有效期至2026年8月;数百板药品和无标签瓶被丢弃。
6月11日下午,莲沼郡和协南坊副主席黎金义表示,中央3号制药股份公司代表前来认领上述药品批次,解释说药品质量不达标需销毁,但一名购买废品的人请求取回瓶子和药品板带回卖废品,未能售出便带到自发垃圾场丢弃。
Cetececenzitax药品属于抗组胺药,用于减少晕车、前庭障碍症状如头晕、耳鸣、恶心等。为避免副作用,患者需遵循专业医生或药剂师的指导。
根据卫生部2018年第11号通知,需销毁药品的机构负责人必须成立至少三人的药品销毁委员会,其中包括一名专业负责人。药品销毁必须确保对人类、动物和环境的安全。销毁后,机构必须按规定格式制作记录并提交卫生厅报告。回收药品的整个处理过程必须在药品回收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完成。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