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自6月15日起,国防部已公布了对无人机及其他飞行器在越南领空的禁飞区和限制飞行区。
各地门户网站使用国防部门户网站上的链接公布其行政区域内的禁飞区和限制飞行区。
公布全国范围内的禁飞区
公布禁飞区和限制飞行区的目的是为越南及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与无人机及其他飞行器在越南领空的管理、开发和使用相关的活动信息(不适用于用于公务目的的无人机及其他飞行器);服务于飞行区域信息的管理、监督和核对工作。
禁飞区和限制飞行区的地图数据库按照国家秘密保护法律规定进行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或在有变化时立即更新(重点关注机场、航空港区域、国防、安全重点区域及其他要求的区域)。
无人机及其他飞行器的飞行许可程序可以通过国防部行政程序处理信息系统在线进行。
最迟在工作日7天前,预计进行飞行的组织和个人需向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作战局提交飞行许可申请(直接提交至国防部一站式部门或通过公共服务邮政提交至作战局,地址:河内市巴亭郡阮志芳路1号;或在国防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在线提交)。
作战局颁发飞行组织实施的许可;或发出拒绝颁发飞行许可的文件(在确保国家安全、国防、航空安全及未提供飞行许可申请中规定的完整信息的情况下)。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