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敏10月20日下午在国会分组讨论《电力法》修订草案时提出,应允许企业投资自建输电系统,并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直接分销、零售给多个用电企业,而不局限于经国家电网的直购直售模式。
武文敏表示,现行机制已为远端可再生能源经国家电网输送至客户增加渠道,但直接购售电范围仍主要集中在供电单位与大型用电客户之间。他提到,胡志明市已出现企业联合成立电力公司、收集工业园区内太阳能发电并供应大型企业的模式,认为这类做法需要更便利的法律机制支持。
他建议政策设计覆盖可再生能源发电、输电、配电和储能全链条:为厂房屋顶太阳能发展创造条件,鼓励企业汇集小型系统电力再分销,推动生物质发电尤其是垃圾处理厂发电;输电环节允许企业投资专用系统将绿电送至用电地点,配电零售环节补充工具和机制。他还提出鼓励储能投资和发展可再生能源证书市场。
武文敏认为,不必过度担心这一模式与电力行业竞争。他称,一些地方可再生能源可能过剩,却因输电瓶颈无法上网,而大型能耗中心仍有需求;若建立合适机制直接连接供需,受限的电力可得到更有效利用,同时减轻国家输电系统压力。
同场讨论中,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董事长阮清松从信贷角度提出,电价应充分反映合理成本及各类项目风险对应的利润水平,并在电价未及时调整时建立合理成本补偿机制。他还建议为紧急电力项目补充量化认定标准,并研究简化已获政府担保的紧急项目审批流程。
当天下午,工贸部长黎孟雄向国会提交《电力法》修订草案。武文敏对草案中最大限度削减已按规划实施电力项目投资审批程序表示赞同,但主张保留林地用途变更审批规定,不扩大豁免范围,理由是林地属中央要求严格管理的土地类型,地方办理相关手续已相对较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