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处第二公路交通警察队10月20日通报,已对40岁司机V.C.T.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司机居住于岘港市香茶坊,因驾驶载有木片的卡车时货物散落路面、危及过往车辆和行人,被处以1000万越南盾罚款,并扣除驾驶证4分。
警方认定,V.C.T.驾驶车牌号92H-013.42的卡车运载货物,虽有绑扎固定但未能确保安全,违反2024年第168号议定第21条第8款đ项的规定。该处罚决定由岘港市公安交通警察处第二公路交通警察队作出并对外通报。
事件发生在10月11日16时24分左右。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一辆白色汽车行驶在载满木片的卡车后方,位置在莲岭山口一带、冷玉乡境内。卡车进入弯道陡坡路段时发生偏载,大量粗大木段滑落并倾泻到路面,横挡在道路中间,撞上白色汽车车头和车身。白色汽车与后方装有行车记录仪的车辆及时倒车避让,未造成人员伤亡,仅一辆汽车轻微受损。
岘港市山区多个地方,如仙福、茶眉一带,居民种植木片面积较大,每天经40B国道运输木片的卡车数量不少,而该路段路面狭窄且正在施工。岘港市公安交通警察处表示,将加强巡逻管控,处理货运车辆,尤其是木片运输车辆不确保安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