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大华县人民委员会表示已紧急指示要求停止在保禄山口防护林地上超过740平方米的非法建设活动,该区域属于南华防护林管理局管理的581b小区。
如《青年在线》此前报道,位于20号国道(保禄山口)前线的“偷偷摸摸”建设活动长期进行,结构坚固,包括混凝土基础、大型支柱、砖墙、铁皮屋顶等。
整个工程面积完全位于保禄山口防护林地内。
根据大华县向林同省人民委员会的报告,违规者是N.V.K.先生(居住于胡志明市芽贝县)。
尽管因占用防护林地行为在2024年4月被行政处罚4000万越南盾,但K.先生仍继续施工,提高地基、建造支柱、改造卫生间、建造防滑坡道...使总使用面积增加到740.6平方米。
在最近的检查中,大华县联合工作组记录到工程已停止施工,卷帘门紧闭但内部电力系统仍在运行。职能部门也确认了违规现状并要求停止所有建设活动。
大华县人民委员会已要求大美镇人民委员会协调各部门完成处理和程序文件。同时要求南华防护林管理局和大美镇人民委员会澄清多年来管理松散的责任。
自1990年以来,该位置有L.T.T.先生(居住于保禄市)的临时房屋。从2013年到2019年多次非法修缮和扩建后,当地已记录违规行为但未彻底处理,导致再次违规。
大华县人民委员会表示,如果K.先生不自行纠正后果,恢复林地现状,将强制拆除。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