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议在'重叠、矛盾'时自行决定修改法律规定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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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议在'重叠、矛盾'时自行决定修改法律规定

6月20日下午,司法部部长阮海宁提交了关于处理因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和障碍的决议草案。

处理困难和障碍的5项原则

根据阮海宁的说法,决议草案规定了确定法律困难和障碍的三个标准:规定矛盾、重叠;规定不明确、不合理、不可行;规定增加了成本负担,限制了创新和增长。

同时,提出了处理法律困难和障碍的五项原则,指导修改、补充或颁布文件,确保严密,避免随意性。

值得注意的是,决议草案提出了两种处理因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和障碍的方案:根据法律颁布法的规定解释或指导适用法律文件;颁布法律文件以调整或修改现行规定。

因此,因法律、国会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法令、决议规定造成的困难和障碍必须按照《法律颁布法》的规定处理。

然而,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点是,决议草案允许政府颁布法律决议,以调整国会法律、决议中由政府在最近一次会议上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报告的一些相关规定。

如果同时需要修改、补充不由政府提交的国会法律、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法令、决议,必须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法律障碍需提交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解决,因此仍较慢,不及时

关于颁布决议的必要性,司法部部长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党在集中完善制度、提高法律执行效率方面有许多重要的主张和方向。

特别是,2025年4月30日,政治局颁布了关于改革法律建设和执行工作以满足国家在新时期发展需求的第66号决议,设定了2025年基本完成因法律规定造成的“瓶颈”问题的目标。

在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完善制度、法律的通知05中,总书记已指示政府向国会报告,考虑通过国会关于处理因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和障碍的决议,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的第二阶段。

阮海宁表示,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和障碍,政府已经实施了多项同步措施,但仅限于政府权限范围内。

对于因法律、决议、法令规定造成的障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因此许多情况下仍较慢,不及时。

因此,制定并向国会提交关于处理因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和障碍的决议是非常必要的,以便及时解决因法律规定阻碍、妨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

免除制定此决议人员的责任

决议草案规定,参与制定此决议的人员和参与确定、处理本决议规定的困难和障碍的人员,在遵守所有相关程序和规定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无私利的情况下,如果仍发生损害,可以考虑排除、免除责任。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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