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的第320/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修改补充了第69/2024/NĐ-CP号法令中关于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的若干条款。广宁省公安厅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处2026年10月22日通报称,新法令推动管理模式从“基于档案和证件的电子政府”转向“基于数据和数字身份的数字治理”。

新法令第8条第1款b项明确规定,当公民用于注册电子身份账户的手机号码已变更且非本人实名时,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系统将自动锁定该公民的电子身份账户。这意味着部分VNeID账户可能因手机号登记信息不符而被系统锁定,尤其是更换手机号后新号码非本人实名,或使用他人名下手机卡注册的情形。

广宁省公安厅举例说明:一名年满14岁的公民使用父母实名手机卡完成二级电子身份认证,若日后未更换手机卡或未变更登记信息,账户可能被锁定;若其年满18岁后自行购买非本人实名的手机卡并更换VNeID注册号码,账户也可能被系统自动锁定。公安部门同时指出,新规并不意味着公民只要更换手机号码就会被锁定账户,使用本人实名手机号注册时,系统能够确认账户使用者与手机号登记人为同一主体。

广宁省公安厅建议民众主动检查VNeID关联的手机号码,可通过应用程序“证件钱包”栏目查看“电话号码”信息,核对号码是否为当前使用号码、登记信息是否准确。如发现号码非本人实名或信息有误,应联系电信运营商核实并规范手机号登记信息,更新为本人实名号码,避免等到账户被锁定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