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瓶鱼露被丢弃在路边:调查并处罚丢弃者,追查来源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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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瓶鱼露被丢弃在路边:调查并处罚丢弃者,追查来源

据《青年在线》报道,6月18日晚,广南省富宁县三泰乡福禄村村民发现大量来源不明的鱼露瓶被堆放在富宁渠旁的水泥路边草丛中。

一些人表示,当天早上经过该路段时,并未看到这些被丢弃的鱼露瓶,但到了晚上就看到了。

6月19日,经济警察部队与三泰乡公安和市场管理部门合作,清点了所有鱼露并进行了清理。

据统计,约有1000瓶鱼露、调味酱,还有几瓶辣椒酱,所有这些都已经过期,从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

这些瓶子的容量从500毫升到5升不等,装有类似鱼露颜色的液体,一些还保留着原包装纸箱或麻袋,堆放在草丛中或散落在灌木丛中。

大多数鱼露瓶上标签写着“精选小鱼”和“黄小鱼”。一些鱼露瓶上贴有标签,标明是由一家位于清化省工厂生产的。

广南省公安经济警察部门领导表示,正在与三泰乡公安合作查明情况,公安部门也已传唤两名嫌疑人进行调查。

关于此事,许多《青年在线》读者发表了反馈意见。

读者Sinh认为:“鱼露是人民的传统食品,主要原料来自鱼类。最近出现了许多在没有丰富原料来源的地方生产的鱼露,产品价格极低。”

读者Buia写道:“必须追查生产地点,因为‘弃财保命’是不可接受的。”

读者Bo Ngoc建议:“职能部门需要找到丢弃者,以便追踪生产设施进行处理。”

读者Sáu指出:“这一事件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管理松懈的情况吗?多少假冒伪劣产品已经进入人体!”

账号dinh****写道:“假冒商品逐渐暴露。利润蒙蔽了双眼,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读者Nguyễn Việt Hùng表示:“由于积极的检查和监督,人们避免了许多来自不合格商品的危险。”

读者Phan Hồng Cầu提议:“由此可见,假冒商品早已深入市场,许多人已经使用。必须严惩假冒商品的主人,以造福人民。”

账号Tâm 72提出:“应将生产和销售假冒商品的人视为犯罪,一种大规模毒害杀人的行为,并给予应有的惩罚,而不仅仅是因为贪婪。”

读者Nguyen希望法律严惩并制裁那些制造假冒、劣质、仿冒标签商品的人。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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