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至18日,胡志明市举办四场大型演唱会,分别来自“Tinh hà say hi”和“Anh trai vượt ngàn chông gai”两个项目。门票价格从数十万越南盾到数百万越南盾不等,在数十分钟内售罄,数万名观众冒雨到场。演出市场的火爆引发对主办方收入来源和成本结构的关注。

演唱会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门票销售是核心收入,票价从80万越南盾起,VIP票可达约1000万甚至数千万越南盾。一场吸引4万至5万观众的演出,门票收入可达数百亿越南盾。品牌赞助是第二大来源,快消品、银行、电信等企业支付数十亿至数百亿越南盾,换取冠名权、联合冠名权、标志展示和独家票务分销等权益。周边商品和餐饮销售占比较小,但利润率较高。

成本方面,舞台导演黄黎向先锋报表示,制作成本通常占总预算的40%至50%,包括国际标准音响灯光系统、巨型LED屏幕、烟花激光效果以及数百名技术人员连续多日运营。此外还有场地租赁和运营费用,如大型体育场或城区场地租金、安保、围栏搭建、安全秩序许可证、活动保险和医疗费用。艺人酬劳和版权费也是重要支出,包括支付给越南音乐版权保护中心(VCPMC)的版权费。营销和在线票务平台分成同样计入成本。

分析指出,系列演唱会模式有助于优化利润。舞台设计、剧本和技术系统在首场演出后趋于完善,后续场次或异地演出的制作成本大幅降低,而门票收入保持不变或增加。赞助收入有时在首张门票开售前就已覆盖70%的制作成本,使门票收入接近净利润。艺人酬劳方面,主办方常采用综艺节目独家合同打包协议或门票及周边收入分成,而非按商业演出场次付费。

主办方还通过调整票价和开发知识产权(IP)衍生收入扩大收益。演唱会结束后,主办方保留演出录像版权,可发行影院纪录片、向流媒体平台出售播映权,或从Spotify、Apple Music和YouTube的现场录音数字音乐销售中分成。与艺人分成独家纪念品销售也是收入来源之一。